十大老品牌网赌

十大老品牌网赌办公室 - 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大老品牌网赌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他
11371500MB28359259/2025-45840162
聊政办字〔2025〕11号
2025-09-19
2025-09-19
十大老品牌网赌办公室
有效
LCCR-2025-0020002
/
2030-11-01

十大老品牌网赌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聊政办字〔2025〕11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十大老品牌网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十大老品牌网赌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大老品牌网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优化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资源环境要素市场化配置体系的意见》(中办发〔2025〕3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8号)等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坚持积极稳妥、政府引导、市场调节、公开透明的原则,打造规范高效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实施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进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管理。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主要污染物,是指现阶段实行排放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或对环境质量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污染物,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颗粒物。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是指排污单位在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按照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等,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核准,许可其在一定期限内排放限定种类和数量污染物的权利。

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是指由市生态环境部门明确并在其监督指导下,从事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工作的专门机构。

排污权有偿使用,是指排污单位对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排污权按规定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或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排污权的行为。

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满足区域污染物总量控制条件下,排污单位或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对其拥有的排污权,在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流转的行为。

第六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实施范围为2026年6月1日前,新增水污染物年排放量之和10吨及以上、新增大气污染物年排放量之和10吨及以上以及自愿申请排污权交易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2026年6月1日起,主要污染物单项因子年排放量高于0.1吨(其中氨氮年排放量高于0.01吨)的所有新增排污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单项因子年排放量不高于0.1吨(其中氨氮年排放量不高于0.01吨)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行排污权交易豁免管理,由市生态环境部门定期核销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

第七条 有偿取得排污权的排污单位,不免除其法定污染治理责任和依法缴纳环境保护税等其他法定义务。

第八条 市发展和改革、财政、生态环境、税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权,组织制定相关配套管理政策,履行相关职责,共同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

 

第二章排污权核定与有偿使用

 

第九条 排污权核定是指市生态环境部门对排污单位排污指标进行确认的行为,包括初始排污权核定、富余排污权核定等。具体核定办法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

第十条 排污权核定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国家和地方减排管理要求从严核定,并根据信息公开的要求进行公示。排污单位对核定结果有异议的,可向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复核。

第十一条 初始排污权核定应以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为基础,并综合考虑环评批复、总量控制要求和企业实际运行情况。

富余排污权核定应综合考虑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实际排放情况和总量减排核定结果等。

第十二条 排污单位排污权核定、有偿使用和交易信息应在排污许可证中载明;按规定不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排污单位,以排污权证的形式载明。

第十三条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市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排污权和现行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现有排污单位无偿取得的排污权暂缓实行有偿使用,逐步向有偿使用过渡。

第十四条 排污权有偿使用期限为5年,排污单位在到期后需要延续排污权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前60日内,向市生态环境部门提出申请重新核定排污权,并通过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延续核定的排污权。

第十五条 排污单位通过交易取得的排污权在到期后需要延续的,应当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权有偿使用费。

 

第三章排污权交易

 

第十六条 排污权交易主体分为出让方、受让方。

出让方是指合法拥有可交易排污权的排污单位或拥有排污权储备的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

受让方是指因实施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需要获取排污权的排污单位及需要回购排污权的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

第十七条 排污权交易可采取协议转让、公开竞价或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竞价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但不得低于制定的排污权政府出让基准价格。

第十八条 排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排污权受让方:

(一)被列入区域限批范围内的;

(二)位于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建设区域内的;

(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排污单位因下列情形之一,经市生态环境部门核定,可将形成的富余排污权转让:

(一)实施清洁生产、污染治理、技术改造升级等减排措施的;

(二)破产、主动关停、迁出本市行政区域的;

(三)主动降低污染物排放浓度并加严许可排放量的;

(四)因其他原因闲置,自愿申请转让的。

第二十条 通过交易获得排污权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如项目主体转让,排污权需同步变更,不得单独转让排污权。

第二十一条 排污单位向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核定可交易排污权,应将其无偿取得的排污权按照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一次性补缴5年排污权使用费后,方可进行市场交易。

第二十二条 排污单位新增排污权的,应通过排污权交易有偿获得后,由市生态环境部门进行总量指标确认;其需购买的排污权应按照环境质量改善和总量控制要求予以确定。

第二十三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市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会同市财政、生态环境部门拟定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标准、政府出让基准价格等,按照程序报批。

 

第四章排污权储备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储备,是指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通过预留、回购、无偿收回等方式,将排污权纳入政府储备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政府储备排污权来源包括:

(一)按照一定比例预留的初始排污权;

(二)在完成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前提下,由政府投入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获得的富余排污权;

(三)政府通过淘汰落后产能、依法强制加严排放标准等方式形成的富余排污权;

(四)回购的排污单位的富余排污权;

(五)排污单位破产、关停、被取缔、迁出本市行政区域或不再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的污染物的,其无偿取得的排污权;

(六)排污单位自愿放弃的富余排污权;

(七)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情形。

第二十六条 建立市县两级排污权政府储备库,由市级统筹管理。政府储备的排污权用于统筹安排本市行政区域内排污权配置,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将储备排污权适时投放市场,调控排污权市场,实行排污权存量动态管理。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出让储备排污权时,应作为普通交易方通过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不得场外交易。

第二十七条 政府储备的排污权应优先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包括:

(一)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科技示范项目、民生工程等;

(二)其他政府需要重点支持的项目。

 

第五章排污权出让收入管理

 

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所称排污权出让收入,是指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以有偿出让方式配置排污权取得的收入,包括排污单位缴纳的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及通过排污权交易出让政府储备排污权获得的收入。

第二十九条 排污权出让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一般公共预算。市排污权管理服务机构回购排污权、聘请专业机构等排污权交易相关工作所支出的费用,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对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突出的县(市、区),市级将予以适当奖励。

第三十条 根据《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1号)等要求,排污权出让收入由税务部门征收。

市财政部门负责会同市税务部门牵头制定排污权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第六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市生态环境部门应综合运用现场执法、总量核算、监督性监测、在线监控等手段,加强对排污单位排污权使用行为的监管。

第三十二条 排污单位在排污权交易过程中存在虚报、瞒报、谎报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 市生态环境、财政、发展和改革、税务等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对排污权交易的指导和监管,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实施排污权交易和管理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办法规定,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规依纪依法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交易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以向市生态环境部门申请调解、根据约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五条 排污权交易有关信息应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施行期间,上级对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 2030年10月31日。《十大老品牌网赌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暂行办法的通知》(聊政办字〔2023〕24号)同时废止。


目录导读

自动镜像站群 站点克隆软件 超级站群助手 网站复制工具 蚂蚁镜像站群 小偷程序 镜像精灵 整站下载器 MirrorElfR >网站地图-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