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2号)精神,我们根据《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印发<关于调整市以下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聊政发〔2019〕7号)等有关规定,研究提出了《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lcsczjjjingjianke@lc.shandong.cn
2.通信地址:十大老品牌网赌东昌西路119号十大老品牌网赌财政局
3.联系电话(传真):(0635)8681092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
附件:《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
改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20〕22号),现就我市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内容
(一)预防与应急准备
1.应急管理制度建设
将研究制定市级应急救援领域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技术规范,市级应急救援规划编制,全市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以及由市级直接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由市、县级共同组织的应急预案演练等,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研究制定应急救援领域规范性文件和标准、技术规范,区域性应急救援规划编制、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县级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演练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2.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将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建设与运行维护、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县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3.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将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主要负责市级部门信息系统软硬件配备及维护;县级主要负责本级信息系统软硬件配备及维护。
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将市级部门开展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对县(市、区)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级部门直接组织的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以及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事项,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事项,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承担支出责任。
5.应急宣传教育培训
将市级部门直接组织开展的全市性应急普法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市级财政事权,由市级承担支出责任。
将县级组织开展的应急普法及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
1.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
将市级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和重点隐患排查,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与县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主要负责市级部门直接开展的跨县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与隐患排查、数据质量核查、全市性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相关支出,以及市级为国家、省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的相关支出;县级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内灾害事故风险调查评估和隐患排查、数据质量核查、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编制相关支出以及县级为国家、省灾害风险事故隐患基础数据库提供数据支撑的相关支出。
2.灾害事故监测预警
将全市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体系建设,确认为市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县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支出责任。其中,市级主要负责市级部门直接实施的全市性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支出;县级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内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及火灾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急信息员队伍建设支出。
(三)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
将市级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较大自然灾害调查评估,市或县启动应急响应的较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确认为市与县共同财政事权,由市县共同承担支出责任。
将其他由县负责的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自然灾害调查评估,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救灾等,确认为县级财政事权,由县级承担支出责任。
二、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落实到位。
(二)落实支出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筑牢安全生产防线,按照确定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合理安排预算,切实落实支出责任。跨区域调动救援队伍,按照“谁调动、谁补偿”的原则承担相应支出责任。根据“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着力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三)协同推进改革。应急救援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同其他领域改革紧密结合、协同推进、良性互动、形成合力。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阶段地质灾害调查监测等事项,按国家有关要求由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要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完成整合前,维持市级、县级承担的支出责任不变;队伍整合完成后,根据队伍管理体制、事权职责调整相应支出责任。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一、起草背景
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0〕22号);2020年12月,山东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印发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2号),为我市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指导,按照上级要求,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起草了应急救援领域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优化应急救援领域政府间事权和财权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市与县财政关系,有利于形成稳定的市县两级政府事权、支出责任和财力相适应的制度,对于确保财政应急救援投入水平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有重要意义。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在应急救援领域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基础上,分别明确了预防与应急准备(5个分项)、灾害事故风险隐患调查及监测预警(2个分项)、应急处置与救援救灾(1个分项),共3个方面,8个分项的市与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整体包括主要内容和配套措施两个部分。
没有收到意见建议
注意:
该问卷调查已结束或不在征集日期内,无法进行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