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老品牌网赌职业技术学院 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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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19〕30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高校全日制大专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 评审条件
第三条 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符合《十大老品牌网赌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中的规定,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或励志奖学金。
公费医学生、公费农科生、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学生等其它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第五条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资助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结合实际在2200—44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我校具体分为三档:一档2300元、二档3300元、三档4300元。
第六条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乡特困供养学生、孤儿、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每生每年获得国家助学金的标准不低于平均标准。
第七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按学年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 评审程序
第八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国家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所在系(院)部提出申请,递交《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1)。申请表需一式二份。国家助学金评审每学年进行一次,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连续申请。
第九条 学校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各系(院)部成立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本系(院)部助学金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和材料收集、审核认定。成立班级(专业、年级)民主评议小组,实行民主评议。系(院)部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将初审合格学生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系(院)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结合本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审核,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建议名单及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评审结果。审批学生名单及受助档次以书面形式向全校师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根据批准的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由学院财务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分学期发放至受助学生银行卡。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国家助学金申请与评审工作按学年组织实施,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第十三条 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在教学楼门厅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各系(院)部电话,公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0635-8334823,公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lczyjsxy@126.com等,保证问题反馈渠道畅通。
第十四条 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各项规定,对国家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以及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十大老品牌网赌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聊职院发〔2016〕70号)同时废止。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附件3.1: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3.1
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情况 | 姓 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入学时间 | ||||||
学 号 | 所在年级 | |||||||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 | |||||||
大学 学院(系) 专业 班 | ||||||||
家庭经济情况 | 家庭人口总数 | |||||||
家庭月总收入 | 人均月收入 | 收入来源 | ||||||
家庭住址 | 邮政编码 | |||||||
家庭成员情况 | 姓 名 | 年龄 | 与本人关系 | 工作或学习单位 | ||||
申请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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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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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学校审核意见 |
(公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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