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老品牌网赌

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办公室 - 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十大老品牌网赌

无障碍阅读 关怀版 返回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其他
11371500MB28359259/2025-45952050
聊政办发〔2025〕5号
2025-12-29
2025-12-31
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办公室
有效
LCCR-2025-0020005
/

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办公室

关于印发十大老品牌网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聊政办发〔2025〕5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十大老品牌网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办公室

2025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大老品牌网赌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置,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城乡环境卫生,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山东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等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市行政区域内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收集运输、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是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食品生产加工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包含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各类油水混合物)等废弃物。

  第三条 餐厨废弃物管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专业收集运输、统一处置制度。

  第四条 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市属开发区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履行属地管理责任,配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

  (一)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调整非居民餐厨废弃物计量收费标准;

  (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脂及其他食品的违法行为;

  (三)公安部门负责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收集运输车辆建立绿色通行线路,依法查处无牌、无证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车辆的违法行为;依法打击因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油脂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破坏环境与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教育和体育、民政、卫生健康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食堂的监督,规范餐厨废弃物管理;

  (五)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商务、财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对餐厨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置提供资金保障。

  第七条 餐厨废弃物管理实行责任区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责任。

  本办法所称餐厨废弃物管理责任区是指有关单位或者个人所有、使用、管理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场所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区域。

  第八条 餐厨废弃物责任区责任主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国家机关、团体、部队、养老机构、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集体供餐单位为本单位管理区域责任主体;

  (二)从事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企业为本单位管理区域责任主体;

  (三)餐饮经营服务的企业、个人为管理区域责任主体;

  (四)早市、夜市、农贸市场以及其他临时摊点经营区域的管理人为管理区域责任主体;

  (五)体育场馆、旅游景区、文化娱乐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为管理区域责任主体;

  (六)以临街商住楼等建筑物设立餐饮单位的,建筑物所有权人和餐饮经营者共同为管理区域责任主体。垃圾桶和隔油池在门店后且建筑物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委托物业企业提供物业服务的,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确定管理区域责任主体。

  第九条 责任区责任主体应当配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做好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环节的管理工作,发现责任区内有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应当予以劝阻;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编制并组织实施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应当包含餐厨废弃物治理的内容,统筹安排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的布局、建设用地、规模。依据环境卫生专项规划预留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设施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一条 推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设施建设,提高收集运输、处置效率,规范收集运输、处置行为,降低处置成本。

  第十二条 支持相邻市、县、区统筹建设和跨区域共建共享餐厨废弃物综合一体化处理设施。

  第十三条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一体化设施的建设和运营。

  第十四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法依规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合理选择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与其签订经营协议,明确经营范围和服务标准等内容。

  第十五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

  第十六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等监督管理制度,执行餐厨废弃物计量、监测和驻厂监督员制度,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缴纳餐厨废弃物处理费。

  第十八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单独收集具有利用价值的废弃食用油脂,由签订经营协议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按照废弃食用油脂品质和实际价值有偿收购,不得私自处置、销售。

  第十九条 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餐厨废弃物应当放入专用收集容器,不得随意倾倒、抛撒、堆放,不得与其他垃圾混合投放;

  (二)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求规范摆放餐厨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不得影响市容市貌;

  (三)应当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依法签订收集运输协议,约定餐厨废弃物的数量、收集时间、收集地点等内容;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产生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按照规定建设符合要求的隔油池或安装油水分离器等设施;

  (六)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餐厨废弃物的产生数量和去向。

  第二十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做到应收尽收,对隔油池、下水道的废弃油脂、废弃物残渣等,可采用吸污车等方式收集运输、清理,避免对地下水、排水管网等造成污染。

  第二十一条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使用全密闭自动卸载收集运输车辆,车辆安装行驶记录仪、视频监控等监管设施设备,车身应当喷涂企业名称、监督电话等标识标志;

  (二)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三)为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提供标识统一、标准规范的专用收集容器;

  (四)按照环境卫生作业标准、规范和收集运输协议,在约定的时间内收集运输餐厨废弃物;

  (五)不得将非餐厨废弃物混入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

  第二十二条 餐厨废弃物处置企业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设、配备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和设备,并保证持续、规范、安全运行;

  (二)按照经营协议及相关技术标准处置餐厨废弃物;

  (三)处理过程中排放的废气、废水、废渣等应当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标准和规定;

  (四)执行餐厨废弃物处置台账和产生、收集运输、处置联单制度;

  (五)定期向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餐厨废弃物处置最终产品的台账。

  第二十三条 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分选出的家庭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可参照本办法规定,与餐厨废弃物协同处置。

  第二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二)使用未经无害化处置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三)利用废弃食用油脂生产食用油;

  (四)其他利用餐厨废弃物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名单及其经营范围、服务标准。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接受并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二十六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级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应急预案,组织建立餐厨废弃物应急处置系统,确保紧急或者特殊情况下餐厨废弃物的正常收集运输和处置。

  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应当根据前款规定的应急预案,制定相应的突发事件和污染防范应急方案,并报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和联动执法机制,依法依规查处非法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的违法行为。

  第二十八条 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在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中发现的应当由其他部门查处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关部门,负责查处的部门应当依法依规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第二十九条 对违反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处置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三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主管部门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照规定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企业;

  (二)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三)擅自将餐厨废弃物处理费挪作他用;

  (四)未及时处理对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的投诉和举报;

  (五)发现违反餐厨废弃物管理规定行为未依法查处;

  (六)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目录导读

镜像站群系统 站点克隆软件 泛目录+镜像 霸屏SEO镜像站群 自动镜像站群 YES镜站站群引擎 整站下载器 镜像程序 蚂蚁镜像站群 >网站地图-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