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幼儿师范学校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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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杜绝考试作弊,严肃考试纪律,维护优良考风,现对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处理作以下规定:
一、考试违纪
学生在考试期间,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一切安排和管理。凡属下列行为之一者,即属违犯考试纪律,按违纪处理:
1.迟到15分钟以上不得进入考场,如不听劝阻,强行进入考场,即视为违纪;
2.考试结束前擅自离开考场者;
3.闭卷考试时,携带书包、草稿纸、书籍资料、笔记本等物品进入考场者;
4.拒不按时交卷或交卷后不立即离开考场者;
5.交卷后在考试附近停留、喧哗、严重影响他人考试或扰乱考试秩序者;
6.在考场内使用手机、抽烟或吃喝者;
7.不按规定就座者;
8.有其他违纪行为者。
凡考试违纪学生,一经监考人员确定,成绩一律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根据违纪轻重及认识态度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直至警告以上纪律处分,毕业前夕根据表现决定是否给予补考机会。
二、考试作弊
考试中有以下行为之一,即视为作弊:
1.考试中交头接耳、扫视他人试卷者;
2.有意移动试卷让邻座抄袭或抄袭他人答案者;
3.携带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并构成作弊事实者;
4.请他人代替考试或代替他人考试者;
5.有其他作弊行为者。
凡考试作弊者,一经监考人员确认,成绩一律以零分计,不准参加正常补考,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全校通报批评并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根据山东省专升本考试管理办法规定,在校期间有考试不及格和作弊行为,一律不得报考专升本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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