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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技师学院(十大老品牌网赌高级工程职业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2025-06-19
十大老品牌网赌高级工程职业学校

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技师学院(十大老品牌网赌高级工程职业学校)考试工作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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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实施,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章 考核方式与方法

第二条 凡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都须进行考核。分两学期及超过两学期开设的同一课程,每学期结束时都须进行考核。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列入学院考试日程表。列入考试日程表的考试课程每专业每学期不超过5门。未列入期末集中考试的课程,由各系(部)在课程结束后、全校期末集中考试前组织考核。

第三条 鼓励采用多元化、多方式、多层次考核与评价机制。可采用闭卷、开卷、开卷闭卷相结合等考核方式。也可根据课程特点选择口试、笔试、操作考试等方法。综合性、应用性、实践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答辩、撰写论文及调查报告、实践技能操作、作品设计与制作等考核形式。一门课程使用的考试方法原则上不超过三种。

第四条 期末集中笔试的考试,每门课程的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其他形式的考试,可根据考试需要确定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应在考试日程表中公布。

第三章 试题的命制

第五条 课程考试大纲是试题命制的依据。考试大纲应涵盖教学大纲规定的全部内容。

第六条 逐步推行教考分离和A、B卷制度。每门课程须命 A、B两套试卷,由分管教学副院长 随机抽取一份供考试使用。A、B卷的覆盖面、难易程度、题目份量应相当,重复率不超过30%。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应使用试题库组卷;未建立试题库的课程,应由命题小组统一命题;暂不具备成立命题小组条件的课程,应由课程负责人审核试卷;可以采用同水平外校试题。不得采用同类考试中已经使用过的试卷作为考试试卷。

第七条 试卷难度要适当,比较容易的题目一般占30%,中等难度的占50%,比较难的占20%。开卷考试的试题,其答案不应含有可从教材或其他允许携带的资料上直接抄录的内容。试卷在考核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基础上,要重点考核学生对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并充分反映学生达到教学目标和要求的程度;应保证测试成绩分布合理,基本符合正态分布。

第八条 命制的试卷按照“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技师学院试卷”格式打印,要求文字、数字、符号规范。每套试卷应包括试卷、参考答案、

评分细则各一份。

第四章 试卷印刷与管理

第九条 试卷的传递、印刷、保管等环节应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制度执行。

第十条 试卷须装入试卷密封袋密封,命题责任人在封口处签名,由系(部)综合科检查后签字签收。

第十一条 教务处负责安排试卷印刷。

第十二条 印刷单位须保证试卷印制质量,负责装订试卷、答卷纸、草稿纸,按课程或考场用“试卷密封条”封口,并在封口处盖章。在封面上注明考试课程、考场及试卷份数。及时通知交印系(部)取回。

第十三条 印好的试卷由开课系(部)综合科妥善保管,在课程开考前20分钟交课程主考教师或各考场监考人员,考试结束后再负责收回。

第十四条 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试卷保密制度。对泄漏试题、遗失和损坏试卷的责任者,依据《十大老品牌网赌技师学院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意见》进行处理。

第五章 考试组织

第十五条 教务处在期末考试四周前下达期末考试工作通知,考试两周前公布学院考试日程表。提前考试课程,由系(部)安排并于考前两周公布“提前考试课程日程表”,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十六条 缺课累计超过该门课程教学学时1/3或缺交作业1/3者,不得参加本门课程本学期考试。

第十七条 期末考试考场由各系(部)统一安排,并报教务处备案。特殊情况须由学院安排时,学院教务处须按规定安排,

列入考试日程表。

第十八条 按照单人单桌、保持一定间距的原则安排考场座次。学生必须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第十九条 各系(部)应在考前对教师及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及宣传教育工作,宣讲、学习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技师学院考试相关制度。

第二十条 监考人员由教师担任,由学生所在系(部)派出。考生人数在40人左右的考场应安排两名监考人员。考场大、考生多时应增设监考人员,一般考生人数每增加20人,增设一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必须按时到位,严格履行职责,保证考试工作正常进行。

第二十一条 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违纪和作弊现象时,监考人员应按照《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技师学院考试监考人员职责》及时处理,将相关材料及时送交系(部)综合科。系(部)综合科将《考场情况记录表》复印件交评卷教师,原件和作弊材料送交学生所在系(部),并由学生所在系(部)报送教务处。

第二十二条 主考教师由开课系(部)派出,一门课有多个考场时,应保证每3-5个考场有一名主考教师。主考教师负责考试期间巡视所负责考场,及时处理考试过程中试卷出现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 系(部)应设专人负责检查本单位考试工作以及考场纪律和监考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四条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教务处人员和系(部)教师共同组成的考试工作巡视组,负责检查全院的考试工作。教务处在考试期间及时通报考试工作进展情况,交流考试工作管理经验,通报考试中的各种违纪、作弊现象,促进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第六章 试卷评阅及归档

第二十五条 开课系(部)负责所开课程阅卷工作。阅卷工作在本门课程考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阅试卷。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进行评阅。在题首处记得分,答错或未答记零分。小题分、题首分、卷首分均应清楚、无误。改动分数时,评卷教师必须在改动处签全名。应注意加强复核,防止出现失误。

第二十七条 课程的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包括期中考试、课堂讨论、测验、作业、出勤情况等)和期末考试成绩综合评定。其中,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所占比例一般为30%-50%,期末考试成绩一般为50%-70%。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科学、公正地评阅试卷,合理控制试题难易程度和成绩分布。在各门课程最后确定的总成绩中,优秀(85分以上)率一般不应超过30%,不及格(60分以下)率一般不超过15%。

第二十八条 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本人向综合科提交电子版和文本文档,综合科应在课程考核结束一周内完成成绩录入。

第二十九条 任课教师需打印课程成绩单一式2份,在签名处签名,一份作为原始成绩单交学生所在系(部)保存,另一份随试卷装订。实行期末考试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课程,需将平时考核成绩交系(部)随试卷装订,并注明各种成绩所占的比例。原则上平时成绩在总成绩中的比例在30-50%,期末考试成绩占50-70%。系(部)根据相关规定,将原始成绩单永久保存。

第三十条 任课教师应认真分析试卷和成绩。试卷分析应包括试卷的难易程度、出现问题的原因和今后改进的方向等。考试成绩分析应包括最高分、最低分、及格率、优秀率,成绩的频数分布等。

第三十一条 试卷评阅后二周内,由开课系(部)按照学年学期、课程、考场(专业或班级)对试卷进行分类、整理、编号、装订、保管等工作。命题大纲、空白试题、参考答案、评分细则、成绩分析及考场记录随试卷存档。B卷及其参考答案和评分细则在密封状态下与试卷一同保存。

第三十二条 试卷保存期为4年。教务处每学期通过组织系(部)自查和学院抽查的方法对试卷的评阅和存档情况进行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第三十三条 考试工作结束后,系(部)应对考试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及试题情况、成绩情况等进行总结和评价,并对考试改革的经验及教训进行认真总结。

第七章  成绩查询和更正

第三十四条 学生可以通过网赌的十大网站老品牌网站技师学院网站或各系查询个人成绩。

第三十五条 学生如果对成绩有异议,可在下一学期开学后

前两周内向系(部)提出复核申请。经系(部)领导签字同意后,由系(部)综合科安排阅卷教师进行复核。如发现分数有错漏等情况确需改动时,应由任课教师填写“成绩更正申请表”,经开课系(部)负责人、学生所在系(部)负责人、教务处负责人审查签字同意后,进行成绩更正。阅卷教师负责对试卷和原始成绩单进行更正并签字,并修改试卷分析等相关内容。

第八章 考试应急情况处理

第三十六条 考试出现漏题、考场混乱、严重作弊、试题和试卷严重错误、试卷丢失或损毁等问题导致考试不能正常进行时,系(部)主管领导必须及时到现场处理,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教务处。

第三十七条 对于需要重新组织考试的课程,由系(部)提出申请,经分管院长签字同意后,报经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三十八条 学生大面积反映试卷、阅卷存在问题时,由教务处组织系(部)领导和同行专家对试题、评分细则、阅卷过程进行审核,并做出及时处理。

第九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条 本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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