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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2025-07-16
十大老品牌网赌第一实验学校

校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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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机动车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维护校园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校园内公共财产安全,规范校内车辆行驶与停放管理,结合学校人车分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校园的机动车辆(包括教职工车辆、学生车辆、外来访客车辆、公务车辆等)及其驾驶人员,以及在校园内行走的师生员工。校内车辆管理遵循 “安全第一、规范有序、方便高效、服务师生、人车分流” 的原则。

二、管理部门及职责

1.学校政教处是校内车辆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和解释工作,同时负责划分和标识人车分流区域。

2.政教处应建立健全车辆管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信息、出入记录、违规记录等,定期对人车分流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和优化。

3.学校各部门应配合政教处做好本部门所属车辆及相关人员的管理工作,教育本部门人员遵守本制度及人车分流相关规定。

4.后勤部门负责校园内人车分流相关的道路、标识、隔离设施等的建设、维护和修缮工作。

三、人车分流区域划分

车辆通行区:主要包括校园内的主干道、停车场周边道路等专门供车辆行驶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车辆通行标识。

行人通行区:主要包括教学楼、图书馆、宿舍区、食堂等建筑物周边的步行道、广场、绿化带内通道等专门供行人行走的区域,设置明显的行人通行标识。

混合通行区:在部分特殊区域(如校门附近短距离连接路段)设置混合通行区,该区域内车辆和行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谨慎通行,设置明确的混合通行标识及限速、让行等辅助标识。

四、车辆出入管理

(一)教职工车辆

1.教职工车辆需到政教处办理校内通行证,通行证应置于车辆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

2.教职工车辆凭校内通行证从学校指定校门出入校园,自觉接受门卫查验,进入校园后按指定车辆通行区行驶。

(二)外来访客车辆

1.外来访客车辆进入校园前,需在门卫处登记,说明来访事由、访问对象、车牌号等信息,并领取临时通行凭证,门卫需告知其人车分流相关规定。

2.门卫根据访客提供的信息与被访部门或人员核实,经同意后方可放行。

3.临时通行凭证应妥善保管,驶出校园时交回门卫。

4.以下情况的外来车辆可免登记快速通行,但仍需遵守人车分流规定:执行公务的军警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学校邀请的重要嘉宾车辆,经保卫处提前通知门卫的。

(三)公务车辆

1.学校公务车辆凭单位出具的证明或统一标识出入校园,在车辆通行区行驶。

2.外单位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按外来访客车辆管理规定执行。

五、车辆行驶管理

1.车辆必须在划定的车辆通行区和混合通行区内行驶,严禁驶入行人通行区。

2.校园内车辆通行区道路为限速道路,机动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20 公里 / 小时;在混合通行区及经过交叉路口时,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 / 小时。

3.机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应靠右侧行驶,遵守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标线的指示,不得逆行、超车、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4.禁止鸣喇叭,特别是在教学区、办公区、宿舍区等需要安静的区域及行人通行区附近。

5.禁止机动车在校园内试刹车、练车、赛车等危险驾驶行为。

6.摩托车、电动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应遵守机动车行驶规定,不得载人(教职工摩托车可载同单位职工,且需佩戴安全头盔),不得驶入行人通行区。

7.自行车在校园内行驶时,应在非机动车道(属于车辆通行区的一部分)内行驶,不得驶入行人通行区,不得逆行、闯红灯,不得双手离把、扶身并行、互相追逐等。

8.在混合通行区,车辆需主动避让行人,确保行人安全。

六、行人行走管理

1.行人应在划定的行人通行区和混合通行区内行走,严禁随意进入车辆通行区。

2.行人在行人通行区内行走时,应注意自身安全,不得追逐打闹、嬉戏玩耍,不得在通道上停留、聚集堵塞通道。

3.在混合通行区行走时,需时刻注意过往车辆,遵守交通规则,不随意横穿道路,确保自身安全。

4.禁止行人翻越、破坏人车分流隔离设施。

七、车辆停放管理

1.机动车应在指定的停车位或停车场内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车辆通行区道路两侧、消防通道、教学楼门口、图书馆门口、宿舍门口等影响交通和行人通行的区域,严禁在行人通行区停放。

2.禁止在禁停区域停放车辆,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停车的,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且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待事情处理完毕后立即驶离。

3.摩托车、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非机动车停车区域,不得占用机动车停车位或堵塞消防通道,不得在行人通行区停放。

4.自行车应停放在自行车停放架上,不得随意停放,尤其不得停放在行人通行区影响行人行走。

5.车辆停放后,驾驶员应锁好车门、车窗,贵重物品自行妥善保管,学校不承担车辆及车内物品丢失、损坏的责任。

6.长期停放(超过 7 天)的车辆,车主应到政教处登记备案,说明停放原因和时间,车辆需停放在指定的长期停放区域,不得影响人车分流。

八、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车辆及驾驶人员,政教处将视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1.口头警告,责令立即改正;

2.开具违规通知单,记录违规情况;

3.对于多次违规或严重违规(如驶入行人通行区造成安全隐患、超速行驶造成交通事故、堵塞消防通道等)的车辆,保卫处有权禁止其进入校园,或将车辆拖至指定地点停放,拖车费用由车主承担;

4.教职工车辆违规的,其违规情况将通报所在部门;学生车辆违规的,其违规情况将通报所在院系,与评优评先等挂钩。

5.外来访客车辆违规的,除按上述规定处理外,还将影响其下次进入校园的资格。

6.对违反行人行走管理规定的师生员工,政教处将予以口头警告,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通报其所在部门或院系。

九、附则

1.本制度由学校政教处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有关校内车辆管理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3.为维护校园良好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营建良好的校园环境和停车秩序,根据国家相关交通法规以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在校园内行驶、停放的非机动车,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

 


 十大老品牌网赌第一实验学校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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