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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用实际行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完成时间
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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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全市新开发城乡公益性岗位2.76万个。
完成时间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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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紧紧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条主线,抓好理论学习、集中宣讲、主题宣传等工作,唱响时代主旋律。
完成时间
长期坚持,2022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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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持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改造提升敬老院不少于8处,改造提升护理型床位不少于800张。
完成时间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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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承诺事项:以承办文化和旅游部大运河国际文化和旅游推广季活动为总抓手,开展“我家门前有条河”文化旅游系列活动,年底形成一首歌、两本书、四场推介、十条线路、百件文创产品、百条短视频,实现品牌宣传推广新突破。
完成时间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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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举办2场以上“军岗日”退役军人专属招聘活动,提供退役军人创业扶持贴息贷款,推动退役军人稳定就业、稳健创业。
完成时间
2022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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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统筹做好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稳步推进31项整改任务,确保任务进度达到时限要求。强化源头治理,推动主要污染物指标持续下降,全年大气优良天数比例和细颗粒物年均浓度均完成省确定的考核目标。
完成时间
2022年底前
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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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充分发挥市防返贫智慧云平台作用,持续加强防返贫动态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启动实施4个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带动提升乡村振兴整体工作成效。
完成时间
2022年底前